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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財政部訂定移轉訂價避風港標準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黃恩旭
出版日期: 2006.03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5 年 3 月號/11-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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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所得稅營利事業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移轉訂價避風港標準
中文摘要: 財政部於民國94年12月30日配合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2條第3項之規定,訂定「得以其他文據取代移轉訂價報告之受控交易金額標準」,亦稱為「避風港標準」。依該標準之規定,凡營利事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即收入總額,未達新臺幣1億元、或全年受控交易總額未達新臺幣1億元者,均得以其他足資證明其訂價結果符合常規交易結果之文據取代移轉訂價報告。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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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恩旭,財政部訂定移轉訂價避風港標準,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5 年 3 月號,11-12 頁,2006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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