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主管機關;水污染;防治費;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 |
中文摘要: |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應徵收水污染防治費。環保署於94年11月4日公告預告訂定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草案,以明確規範水污費之徵收時間、徵收對象、徵收方式、計算方式、繳費流程、繳費期限等事項。
|
目 次: |
一、徵收對象及時間
二、水污染防治費之計算方式
三、徵收項目
四、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得視排放水質濃渡、適用優惠費率
五、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申報繳納水污染防治費之頻率及期限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