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專利;優先權;程序審查;代理人;專利證書;規費 |
中文摘要: |
訂定程序審查基準,明確界定程序審查範圍,簡化申請文件及文件簽署方式,並明確規定規費退還事由。針對專利代理人登記、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專利證書遺失補發等案件,設立專屬櫃台,派專人全程服務,提供民眾臨櫃快速辦理功能。初期採「當日送件,隔日取件」方式,試辦後進行檢討。
|
目 次: |
一、簡化專利申請文件之相關措施
二、成立專利簡易業務快辦服務台
三、規劃以電子郵件發送專利年費繳納通知
四、推動專利代理人自行填寫國際專利分類
五、提昇專利審查品質之做法
(一)施行及持續制訂相關專利審查基準
(二)有效控管專利案件審查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