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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保險業可設非本業之保險經紀人公司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劉靜淳
出版日期:
2003.01
刊登出處:
台灣/
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
/
92 年 1 月號
/15 頁
頁 數:
1
點閱次數:
848
下載點數:
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財產保險
;
人身保險
;
保險相關事業
;
經紀人
;
利益衝突
;
保險經紀人公司
中文摘要:
保險業得投資於保險相關業務,係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財政部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函示中確認保險經紀人公司為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四項所指之保險相關事業之投資。惟為避免利益衝突,財產保險業僅得投資人身保險經紀人公司,而人身保險業僅得投資財產保險經紀人公司。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劉靜淳,保險業可設非本業之保險經紀人公司,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2 年 1 月號,15 頁,200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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