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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全體勞工將強制納入勞保老年給付範圍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瑞敏
出版日期: 2002.11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1 年 11 月號/1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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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老年給付被保險人勞保律師勞工老年年金
中文摘要: 勞保條例修正草案通過,最大變革是擴大強制納保範圍,預估增加二十餘萬名勞工。未來全體受雇勞工,包括受雇於四人以下企業、部份工時勞工、專業技術人員例如醫師、律師等將全部納入勞保老年給付範圍。依草案規定,勞保年金改制即加入勞保的被保險人,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資格時,可自行選擇一次給付或按月領取年金,新制開辦後新加入者則強制選擇年金制。草案並規定,受雇於兩個以上企業的部分工時勞工,得選擇薪資較高的公司投保勞工保險,一旦達到退休條件,即可領取老年年金。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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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敏,全體勞工將強制納入勞保老年給付範圍,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1 年 11 月號,11 頁,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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