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公司登記所附決議事項應載明決議方法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志光方金寶
出版日期: 2001.07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0 年 7 月號/14-15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954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董事會股東會議案表決權章程股份決議方法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摘要: 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經濟部發布公告,將九十年三月十四日公告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所檢送之股東會議事錄或董事會議事錄,於各議決事項除載明結果外,應詳細載明決議方法乙節,延期至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經濟部於公告中,並分就股東會及董事會,例示有關議事錄記載決議方法之形式。
目  次: 一、股東會而言 (一)股東對議案無異議 (二)股東對議案有異議 (三)董監事之選舉 二、就董事會而言 (一)董事對議案無異議 (二)董事對議案有異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志光、方金寶,公司登記所附決議事項應載明決議方法,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0 年 7 月號,14-15 頁,2001年07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