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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食品營養標示制度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裕民
出版日期: 2001.07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0 年 7 月號/1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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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食品營養營養成份營養標示包裝食品基本營養標示營養宣稱規範
中文摘要: 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制度主要包括兩部分,一為基本營養標示,包括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等項目,另一部分則為營養宣稱規範,例如食品宣稱低脂、高鈣、高鐵及無糖等特殊營養配方,均必須符合訂定的標準及標示明確的含量。本制度初期將選定成分較均勻,較易落實的乳製品及包裝飲料開始,以漸進方式推動,未來並將依產品之種類,擴大實施。實施後,食品若有涉及標示不實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加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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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裕民,食品營養標示制度,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0年7月號,16頁,2001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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