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專利;申請專利範圍;專利權人;代理人;上訴法院;揭露義務 |
| 中文摘要: |
過去英國實務,專利權人如於專利核頒後始進行申請專利範圍之修正,專利權人應公開相關專利申請檔案及專利權人與其專利代理人間之來往信函,據以判斷其主張之適切性。英國上訴法院最近針對Oxford Gene Technology Limited v. Affymetrix, Inc. et al一案作成判決,推翻了前述見解。該判決中指出:專利權人於專利核頒後修正申請專利範圍時,其並非一定必須放棄其不予公開相關文件之權利;若專利權人未放棄其不予公開之權利時,法院不得逕為任何不利於專利權人之研判。本判決之作成,將減低專利權人於修正專利申請範圍程序中之揭露義務。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