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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導入電子化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作業要點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曾沂
出版日期: 2000.11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89 年 11 月號/12-14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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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服務費證明文件利害關係電子商務消費者投資抵減
中文摘要: 配合企業間電子化於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發生之經費,可依公司導入電子化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要點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財政部於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以台財稅第090455127號令公告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目  次: 一、導入企業間電子化之定義: 二、得申請抵減之支出及特別規定 (一)薪資費用 (二)硬體及軟體設備 (三)委外服務 三、相關專業機構 四、他規定事項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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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沂,公司導入電子化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作業要點,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89年11月號,12-14頁,200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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