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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日本專利法修正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睿林斯凱
出版日期: 2000.05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89 年 5 月號/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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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專利專利保護專利權人損害賠償證明文件侵權產品
中文摘要: 日本專利法修正後規定,法院得依一方當事人之要求令他方當事人提供舉證侵害之必要文件。持有前述文件之一方如有合理之理由,得拒絕提供該等文件,惟,其應向法院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又,專利權人主張系爭產品或方法已構成侵害時,除有適當理由,涉嫌被告必須揭示其針對專利權人所指稱產品或方法所涉行為之相關事實,以為反駁。
目  次: 一、專利保護之強化 二、專利之加速獲頒 三、專利規費之調降 四、申請流程之簡化 五、其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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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睿、林斯凱,日本專利法修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89 年 5 月號,4-5 頁,2000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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