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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投資災區公共建設,可享五年免稅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裕民
出版日期: 2000.05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89 年 5 月號/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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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免稅優惠公共建設公共工程投資抵減九二一震災重建工程
中文摘要: 擬規定有關民間企業赴災區參與重建工程可享受五年免稅優惠。另外,有關民間機構參與九二一震災災區公共建設亦可享受投資抵減,包括自行購置使用、興建各項設備、災區污染防制設備,研究開發之費用及人員培訓。至於災區公共設備建設之範圍,目前擬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定之。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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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裕民,投資災區公共建設,可享五年免稅,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89 年 5 月號,10 頁,2000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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