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專利權;專利法;智慧財產專業法院;先發明主義;全要件原則 |
| 中文摘要: |
隨著科技之發展及產業之競爭,專利之保護已成為國際事務之重要議題,而專利之保護亦為國家經濟之重要指標。因專利之基礎在於科技,是侵害專利事件有高度之技術性與專業性,故我國專利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法院為處理發明專利訴訟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司法院並得指定侵害專利鑑定專業機構。就目前我國司法實務之現況而言,因法官對於專利之相關科技,囿於本身所學,鮮少有熟悉專利之相關技術。因此,我國有關牽涉專利侵害之判斷,幾乎是經由有專門技術之鑑定機關,作成鑑定報告書,並直接以鑑定報告之結果作為判斷之基礎,故能於判決書中闡明侵害判斷時所應用之基本概念或原則,誠屬少數。 為避免將法律問題交諸鑑定機關判斷,使法院淪為背書之地位,導致保護專利之規定,無法確實有效之執行。法院於審理專利侵害事件,如何有效率及正確判定專利侵害是否成立,應為司法實務應處理之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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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專利之要件 參、專利權範圍之界定 肆、專利侵害之類型 伍、專利侵害之判斷標準 陸、判斷專利侵害之流程 柒、專利權侵害之民事救濟 捌、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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