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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典物一部滅失後的典價決定-修正草案的商榷
編著譯者:
陳榮傳
出版日期:
2007.1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
第 100 期
/195-202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714
下載點數:
3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榮傳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典權
;
比例原則
;
回贖典物
;
典物滅失
;
典物重建
中文摘要:
典權在以往是我國固有法的重要物權,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中,已較不具吸引力。出典人就典物設定典權之後,如典物僅一部滅失,就典物之餘存部分,典權人的典權與出典人的所有權及回贖權,均仍存在,但對滅失部分,此等權利均歸消滅。將來出典人回贖典物的餘存部分時,其典價究應如何計算,現行民法及修正草案有不同規定,其各自所本之原則,均有從典權的傳統法則及經濟方法,予以詮釋之必要,其是否有修正的必要,亦仍有討論的空間。典權人如重建滅失部分的典物,出典人回贖典物時的典價的計算,也具有典價「解構」之後再「還原」的意義。上述二者都是重要而被忽視的問題,特撰本文析述之。
目 次:
壹、典權的現代作用及權利結構
貳、典物滅失的影響及相關規定
參、典物滅失危險的合理負擔
肆、是否修正的商榷
伍、典物重建後的回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920、921、922、923、924、927 條 (96.05.23 版)
土地稅法 第 5、29 條 (96.07.11 版)
相關判解:
院字第 1994 號
院字第 2190 號
院字第 2333 號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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