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憲法法院之裁判效力-比較法上之若干觀察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志光
出版日期: 2007.11
刊登出處: 台灣/全國律師第 11 卷 第 11 期/4-24 頁
頁  數: 21 點閱次數: 1555
下載點數: 8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吳志光
關 鍵 詞: 大法官解釋憲法裁判效力違憲審查制度憲法訴訟司法改革規範審查權限
中文摘要: 有關大法官解釋之效力問題,就比較法的介紹範圍方面,本文將著重於就筆者現有可蒐集到之資料,為必要之補充性介紹。其中由於留學背景使然,國內學者對於德國部分已有不少討論,除為必要性之援引外,在此不擬重複介紹。惟瑞士雖非典型採取集中式違憲審查制度之國家,而係某種程度的分散式與集中式混合的違憲審查制度,然其制度亦有予以介紹之價值。
此外,由於一方面憲法裁判效力所涉及之範圍廣泛,另一方面尚涉及各國違憲審查模式不同的制度背景,實不易於一篇論文為完整及周延之闡述,個別國家之深入論述,亦非本文旨趣所在。本文在此擬以憲法訴訟草案為基礎,以供他山之石之參考。由於大法官已非單純的「規範控制者」,蓋無論就人民聲請釋憲之案件數及大法官就此作成解釋之案件數,以及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功能觀之,其主要已是「權利救濟者」。其中誠如李念祖教授的觀察,大法官對於人民聲請釋憲之個案審查,在規範控制的輸入端,不僅輸入抽象規範,也輸入機關之行為與個別規範;而大法官在規範控制之輸出端,不時具體諭知特定機關或個案聲請人。大法官解釋之效力對「個案」的影響,亦為本文關切之重點。
目  次: 壹、問題背景及問題意識
貳、憲法法院之裁判效力-比較法上之若干觀察心得
參、我國憲法裁判效力之省思-以引進裁判違憲審查制度為核心
肆、改革的壓力-代結論
伍、附錄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志光,憲法法院之裁判效力-比較法上之若干觀察,全國律師,第 11 卷 第 11 期,4-24 頁,2007年11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