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商法;先訴抗辯權;借貸;相對人;自訴;罰鍰;條例;公約;義務 |
中文摘要: |
依我國現行法律用語而言,有些用語是常被日本人所誤解的,例如:商法、先訴抗辯權、借貸、相對人、自訴、罰鍰、條例、公約、義務…等等。其中,以罰鍰為例,雖然台灣有所謂「罰鍰」之法律用語,但「罰鍰」之日文翻譯並非是指「罰金」。與日本之「罰金」相同含義之法律用語在台灣亦為「罰金」,而「罰金」卻為刑罰之一種。對此,「罰鍰」為行政上之秩序罰,相同含義之日文正確意思則為「過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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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商法」 貳、「先訴抗辯權」 參、「借貸」 肆、「相對人」 伍、「自訴」 陸、「罰鍰」 柒、「條例」 捌、「公約」 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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