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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國家賠償法:第四講 國家賠償的方法、範圍與當事人(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三欽
出版日期: 2008.06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68 期/59-65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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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三欽
關 鍵 詞: 國家賠償金錢賠償侵害行為
中文摘要: 國家賠償制度之目的在於,使被害人的財產狀態處於如同相關公務員未曾為違法行為一般。而關於國家賠償之範圍,可藉由國家賠償法連結民法之相關規定及法理加以釐清,本文以下將對此做更詳細的說明敘述。
目  次: 壹、國家賠償之方法
貳、國家賠償之範圍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參、國家賠償之當事人
一、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二、賠償義務機關
三、國賠事件中另有私人負「侵權責任」時之「內部分擔」問題
四、「國家責任」與「公務員個人侵權責任」之關係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三欽,國家賠償法:第四講 國家賠償的方法、範圍與當事人(上),月旦法學教室,第 68 期,59-65 頁,2008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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