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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特別公課之概念及爭議-以釋字第四二六號解釋所討論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為例
編著譯者:
柯格鐘
出版日期:
2008.11.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163 期
/194-215 頁
頁 數:
21
點閱次數:
2052
下載點數:
8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柯格鐘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特別公課
;
環境公課
;
環境保護
;
污染者付費原則
;
空氣污染防制費
中文摘要:
大法官釋字第四二六號解釋,係將釋憲當時以隨油徵收方式課徵的空氣污染防制費,認定其性質為特別公課,並在解釋理由書中認其為現代工業先進國家常用之財政工具,只要合於法律保留及授權明確性原則即可課徵此種非稅之金錢負擔。本文採相反意見,認為依據當時法令課徵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性質上並非特別公課,至少並不符合當時先進國家嚴格限制、例外允許課徵特別公課之要件。我國若不對於特別公課之課徵,亦比照設下嚴格限制之要件,即貿然允許實務上得廣泛利用特別公課之財政手段者,將引發諸多弊端,例如財政預算彈性調配收支之功能萎縮、國會喪失對於財政收支控制之權限、特別公課收入易遭浪費、國民或企業之整體稅損負擔處於不透明狀態。作為憲法體制維護者之大法官,實應審慎對待之。
目 次:
壹、事實
貳、要旨
參、評析
相關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10、16、18 條 (95.05.30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426 號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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