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財產來源不明罪;貪污罪;賄賂罪;洗錢;公務員;財產申報 |
中文摘要: |
關於財產來源不明罪,雖已由法務部研議多年,但礙於政治因素與某些人權爭議,一直未能行之於立法,而最近由於陳前總統的洗錢疑雲,使得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的入罪化再度被提出,不僅執政黨與在野黨的立委紛紛提出草案內容,同時行政院亦將之列為必須優先通過的法案,但在朝野幾乎一致的推定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的入罪化,以來防堵貪污的同時,是否必須有更進一步的人權保障的考量。本文將從介紹英國、香港與中國法制的相關立法為出發,來檢討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於刑事立法上,可能產生的疑問,以為筆者反對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入罪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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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立法例 參、我國法的沿襲可能性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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