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舉證責任分配;不當得利;無法律上原因;詐騙集團 |
| 中文摘要: |
實務上對於個案正義之堅持,乃對於司法之正義本質之堅持,固為我國民事司法運作之特色。但其在程序法上如何兼顧法律安定性,而得在法治國原則下獲得適當之定位,不致造成動輒突襲當事人,此乃證據法學仍須繼續努力者。系爭判決對於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分配,其見解固有其基本價值選擇,而對於法理之運用,如何於衡平法理之外,尋得程序法上論理基礎,乃為本文所關注之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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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判決摘要 一、兩造主張 二、理由要旨 貳、基本法理 一、舉證責任法則 二、無法律上原因要件之在舉證責任分配一般規則上之定性 三、無法律上原因之要件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歸屬 四、最高法院新近見解 參、評估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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