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內線交易;公開發行;重大消息;公開收購;公司治理;企業併購 |
中文摘要: |
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逾百分之十之大股東等,獲悉公司尚未公開之重大內部消息,對公司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為買入或賣出以為圖利,此即所謂「內線交易」行為,對於這種行為,世界各國多以國家立法禁止,課以民、刑責任,甚至是行政罰援。惟不論基於何種理論,其目的無不在於保護證券市場之公平性與完整性,使大眾投資人站在相同的基礎上,得以評估買入或賣出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使證券市場為投資大眾所信賴,因而發揮促進經濟發展之效能,增進全民福扯,因此有必要禁止內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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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民事責任 一、法條 二、分析 參、刑事責任 一、法條 二、分析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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