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判-不自證己罪在臥底偵查的適用界線(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士帆
出版日期:
2008.10
刊登出處:
台灣/
軍法專刊
/
第 54 卷 第 5 期
/127-134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1371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軍法專刊社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緘默權
;
偵查程序
;
不自證己罪
;
自白
;
聯邦法律
;
辯護人
;
臥底警察
中文摘要:
歐洲人權法院在裁判中闡述,對於訊問時保持緘默的被告,因其自白或其他不利於己的陳述在訊問過程無法取得,此時若國家機關採用詐欺、強迫等等非出於被告意願之強制手段,並佯裝信賴關係下引誘出自白或其他不利於己的陳述,並將之引入訴訟程序作為被告不利證據。此可提出自由決定陳述與否之權利實際上也已遭受破壞,可使用緘默權之方法保護免於自我入罪之情形。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士帆,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判-不自證己罪在臥底偵查的適用界線(下),軍法專刊,第54卷第5期,127-134頁,2008年10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