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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金融專庭與法定法官原則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孟皇
出版日期: 2009.04
刊登出處: 台灣/法令月刊第 60 卷 第 4 期/42-61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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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孟皇
關 鍵 詞: 後案併前案法定法官原則法官自治庭長會議金融專庭
中文摘要: 因前總統陳○○案併案事宜而使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甚至引起憲政爭議之際,釐清爭議並重新建構相關的制度設計,無疑是最重要的課題,也是筆者撰寫本文的唯一目的。以下本文即依前述問題意識分別說明,而因我國學者在提及法定法官原則時,均引用德國法制上的看法,且該國亦有經濟刑事庭的設置,則該國的法制即可作為比較法上的參考,最後再依該國法制經驗提出本文的建議。
目  次: 壹、問題緣起
貳、我國設置金融專庭之法源、過程與衍生爭議
一、法定法官原則之理念與制度設計
二、我國原有之專業法庭設置
三、金融專庭設置之法治背景
四、金融專庭設置之過程
五、金融專庭設置所衍生之爭議
參、德國法之法定法官原則與經濟刑事庭
一、法定法官原則之理念與其規範基礎
二、法定法官原則之制度設計與配套措施
三、經濟刑事庭之設置與運作
肆、我國金融專庭設置之改革方向
一、設置各專業法庭必要性之重新省思與調整
二、金融專庭辦案類型、事務分配與管轄權限之明確化
三、金融專業法官之培訓與遴選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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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皇,金融專庭與法定法官原則,法令月刊,第 60 卷 第 4 期,42-61 頁,2009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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