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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一不做二不休-論墮胎罪既遂的認定
編著譯者:
蔡聖偉
出版日期:
2009.0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79 期
/73-84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267
下載點數:
4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蔡聖偉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生母殺嬰既遂罪
;
自行墮胎既遂罪
;
遺棄屍體罪
;
教唆殺人既遂罪
中文摘要:
未婚懷孕的甲女透過黑市購得墮胎藥,服用後不久腹部劇烈絞痛,排出早產兒乙。乙雖因發育不足而無存活能力,但仍會哭叫並擺動四肢。甲被此意外景象嚇得不知所措,碰巧撞見此景的室友丙則建議甲趕快掐死乙。慌亂中,甲隨手取來一旁的枕頭蓋住乙之口鼻,直到乙不再有任何動作時才將枕頭移開。在兩人確認了乙已窒息死亡後,又一同用毛巾裹住乙的屍身,放在垃圾袋中丟棄。請問在刑法上應如何評價上述之事實?
目 次:
壹、甲的部分
一、用枕頭蓋住乙之口鼻的行為可能構成的生母殺嬰既遂罪(刑法二七四I)
二、服用墮胎藥劑的行為可能構成自行墮胎既遂罪(刑法二八八I)
三、將屍身丟棄的行為可能構成遺棄屍體罪(刑法二四七I)
四、競合
貳、丙的部分
一、建議甲掐死乙的行為可能構成教唆殺人既遂罪(刑法二七一I、二九)
二、將屍身丟棄的行為可能構成遺棄屍體罪(刑法二四七I)
三、將屍身丟棄的行為可能構成湮滅刑事證據罪(刑法一六五前段)
四、競合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31、123、143、144、165、247、271、274、288 條 (98.01.21 版)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96.12.12 版)
相關判解:
統字第 22 號
統字第 949 號
院解字第 2975 號
最高法院 24 年度總會決議(三六)
最高法院 18 年上字第 356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25 年上字第 1223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26 年上字第 1121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28 年上字第 2240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40 年度台上字第 216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42 年度台上字第 383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48 年度台上字第 1144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51 年度台上字第 1622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75 年度台上字第 5108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94 年度台非字第 53 號 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88 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 13 號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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