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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契約法總論:第四講 契約之效力(二)-契約債務之不履行(中)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姚志明
出版日期: 2009.06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80 期/53-64 頁
頁  數: 13 點閱次數: 1832
下載點數: 5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姚志明
關 鍵 詞: 不完全給付拒絕給付瑕疵給付加害給付受領遲延同時履行抗辯權
中文摘要: 現存民事訴訟糾紛,契約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行為仍占據債法訴訟糾紛之大部分。因而,於閱讀債務不履行之相關規定時,應特別留意,尤其是各種契約債務不履行與債之總則性債務不履行之相關規定。
目  次: 參、契約債務之不履行-契約之第二階段效力
一、概說
二、契約債務不履行之意義
三、歸責事由
四、給付不能
五、給付延遲
六、不完全給付
七、拒絕給付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姚志明,契約法總論:第四講契約之效力(二)-契約債務之不履行(中),月旦法學教室,第80期,53-64頁,2009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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