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責任能力;心神喪失;精神耗弱;精神障礙;監護處分 |
| 中文摘要: |
我國於 2006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新修刑法中,關於責任能力與監護處分的規定皆作了修改,而關於此修改是否能解決過往所引起的爭議,恐待時間觀察,本文試圖從日本於 2003 年通過全名為「因心神喪失等狀態所為的重大危害他人行為者的醫療與觀察法」的介紹與檢討,來檢討我國目前關於監護處分的規範妥當性,及未來是否可否沿襲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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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精神障礙與責任能力 參、日本醫療觀察法簡介 肆、我國法對於精神障礙者的監護處分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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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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