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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PCT 專利申請的修改-以向中國提出 PCT 專利申請為例 ( Amendment of PCT Patent Applications-Taking a PCT Patent Application Filed in China as an Example)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蘇宜益李炳愛
出版日期: 2008.08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160 期/49-54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521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PCT專利申請優先權專利申請修改權利要求書國際初步審查申請附加費
中文摘要: 關於專利申請案的修改,除了能增補、訂正說明書或附圖遺漏、不明、誤記等事項外,能依據逐漸浮現的先前技術文獻進一步修改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權利範圍大小,及決定該申請案的准駁。惟修改時機何在、修改依據為何,及修改策略又該如何訂定,皆應全盤了解,方能克竟其功。原則上,申請人有三次修改申請案的機會:一是在收到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後二個月內;二是在提出關際初步審查時;三是在進入國家階段時,其中,國際初步審查不是必須要求進行的,因此,有關第二次修改機會則端視申請人是否要求國際局對其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
目  次: 壹、前言
貳、修改時機
參、修改依據
一、19 條修改
二、34 條修改
三、28 條或 41 條修改
肆、修改策略
一、是否需要在國際階段提出修改
二、國際階段所作的 19 條修改和 34 條修改在進入國家階段時是否需要提交
三、減少權利要求的個數能否減少權利要求附加費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蘇宜益、李炳愛,PCT 專利申請的修改-以向中國提出 PCT 專利申請為例,萬國法律,第 160 期,49-54 頁,2008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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