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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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法益持有者之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志龍
出版日期: 1990.06
刊登出處: 台灣/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19 卷 第 2 期/185-222 頁
頁  數: 38 點閱次數: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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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關 鍵 詞: 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生命法益身體健康法益自由法益名譽法益財產法益
中文摘要: 不同的法益理論之中,如果予以分析研究,當可發現,任何理論間然均可找到有其正當理由之立足點。然而,其中以「利益」、「評價」、「機能」 、「情況」等等為內涵的法益理論。則由於其理論之對象物並不是涉及「本質」的問題,或只是涉及到主體與客體間的感覺問題,甚至可以說,在此只是涉及陳述者「創設」的概念。
目  次: 壹、引言: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之意義
貳、法益種類與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
一、法益學說之理想化
二、法益與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分別對待
(一)概論
(二)個人利益
   1.就「生命法益」而言,係屬於絕對不得自主處分之個人法益
   2.對於「身體、健康法益」侵害所為之承諾
  (甲)在普通傷害情形之承諾
  (乙)在重傷害情形之承諾
  (丙)在結果加重犯情形之承諾
  (丁)在過失傷害情形之承諾
      3.對於「自由法益」侵害所為之法益保護放棄
    (甲)概說
    (乙)在妨害秘密罪之法益保護放棄
    (丙)在略誘、和誘未成年人罪之法益保護放棄
      4.對於「名譽法益」侵害所為之法益保護放棄
      5.對於「財產法益」侵害所為之法益保護放棄
    (甲)概說
    (乙)法益保護放棄有權限者
    (丙)表解及說明
    (丁)法益保護放棄及其他有關之問題
    (戊)附論-有爭議的竊盜屍體或遺骨罪及有權限人之同意
(三)超個人法益
參、對於「無法益之犯罪」不發生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之問題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志龍,法益持有者之法益保護放棄處分權(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19卷第2期,185-222頁,199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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