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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遺失載貨證券,怎麼辦?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謝寶容
出版日期: 1987.12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36 期/32-34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780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載貨證券有價證券指示證券無記名證券背書轉讓公示催告
中文摘要: 載貨證券因具流通性且為有價證券,復以我國海商法亦承認多份載貨證券之發行。由此,權利人若遺失任何乙份,均可能面臨喪失物品之危險,故而我國海商法承認發行數份載貨單券之利弊已值再加斟酌。託運人或權利人經取得除權判決後,自然可以安心取貨高無虞貨物業連他人領走之危險。
目  次: 一、案例事實
二、問題說明
三、問題解析
四、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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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寶容,遺失載貨證券,怎麼辦?,萬國法律,第36期,32-34頁,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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