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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法律名詞例釋-正當防衛、代位繼承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珮君
出版日期: 1985.04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20 期/2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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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正當防衛不法侵害阻卻違法防衛意思防衛過當自力救濟
中文摘要: 正當防衛在刑事上可阻卻違法,使犯罪免於成立。有關正當防衛之成立,應符合幾項要件:一、須對不法之侵害始能實施正當防衛。二、該不法侵害須現時正發生者。三、須有正當防衛之意思,易言之,即所採取之行動須為防衛,而非為攻擊之目的。四、須為避免自己或他人之權利遭受損害。五、須該行為不過當,所謂不過當,係指不逾越必要的程度而言。正當防衛之理論依據在於於法律應容許人民在一定條件拘束下,對於緊急不法侵害行為,可予以適度的自力救濟,以及時嚇阻犯行,保障人民權益,並補公權力機關無法及時有效打擊犯罪之弊。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要件,具有自力救濟性質之正當防衛行為將可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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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珮君,法律名詞例釋-正當防衛、代位繼承,萬國法律,第 20 期,20 頁,1985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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