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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健康風險;牛肉;狂牛症;風險預防;預防原則;歐盟食品法;商品自由流通;歐體條約 |
中文摘要: |
我國於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與美國簽署「台美牛肉議定書」,同意帶骨牛肉、內臟及絞肉等美國牛肉進口台灣。由於美國曾出現狂牛症病例,帶骨牛肉、內臟及絞肉之風險較高,放寬美國牛肉進口立即引發國人健康之疑慮。 據研究報告顯示,發生於人類,至今尚無藥物醫治之致命疾病新型庫賈氏症與狂牛症病原有關,由於狂牛症於英國流行,歐盟執委會於得知該研究報告後,發布禁止英國牛肉输出之禁令。英國向歐洲法院訴請確認該禁令無效,並提出歐盟禁令違反歐體條約之商品自由流通原則等多項指摘。在該訴訟中,英國與歐盟執委會間,有相當精采之攻防,歐洲法院對於各項爭點之審查精闢入裡。本文擬介紹本判決之爭點及重要內容,分析歐盟當局及歐洲法院的看法,以提供我國在面對外國以貿易手段要求我國開放食品進口時,在健康風險預防面向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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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事實 一、狂牛症之發生及病因 二、英國海綿狀腦症諮詢委員會公布人類新型庫賈氏症之資訊 三、歐盟執委會發布英國牛肉輸出禁令 四、英國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 參、判決要旨 一、歐盟執委會禁止貨物輸出第三國之權限 二、商品自由流通原則 三、理由說明義務 四、裁量瑕疵 五、比例原則 六、禁止歧視原則 七、共同農業政策 肆、評析 一、歐洲法院正視狂牛症之風險並適用預防原則 二、牛肉輸出禁令與商品自由流通原則 伍、歐洲法院判決之借鏡-代結論 一、重視狂牛症對人類健康之風險 二、自由貿易與健康風險預防之衝突與調和 三、健康風險管理措施之必要性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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