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不告不理;上訴;第二審;訴訟權 |
中文摘要: |
原判決撤銷後,如何另為適法之判決,上訴審法院應視原審法院判決違法之情形與審理之結果而定,依法處理、裁判,不受上訴人請求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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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聲請上訴的意義 貳、上訴的法律效果 一、遮斷效 二、移審效 三、限定效 參、法院對於未遵期補正或無法補正之不合法上訴的處置 肆、上訴審的不告不理 一、上訴對於人的效力範圍 二、上訴對於事實的效力範圍 伍、上訴審違反不告不理的態樣 一、未由全部的上訴人參與訴訟 二、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 三、未受請求事項予以判決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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