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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電腦軟體發明專利審查基準修正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懿融趙竹君
出版日期: 2008.07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7 月號/4-5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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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電腦軟體電程式語言資料結構產品專利發明商業方法本身技術揭示技術思想手段功能用語步驟功能用語
中文摘要: 智慧財產局於 2008 年 5  月 20 日公告修正專利審查基準中之「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基準」,重點如下:一、明訂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之定義;二、明定「商業方法本身」不符發明之定義;三、明定單純的技術揭示非屬技術思想者之種類;四、擴大保護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五、釐清「手段功能用語」及「步驟功能用語」。上述修正內容已於同日生效,針對尚未審結之軟體發明專利申請案以及新申請之軟體發明專利申請案,該基準均將適用。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懿融、趙竹君,電腦軟體發明專利審查基準修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7 月號,4-5 頁,2008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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