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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發行新股之部分事項得授權董事長為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志光
出版日期:
2008.07
刊登出處:
台灣/
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
/
97 年 7 月號
/5-6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1291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公司登記
;
董事會
;
董事長
;
特別決議
;
發行新股
;
發行新股基準日
;
併購之基準日
;
減資基準日
中文摘要:
公司發行新股雖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惟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之數額、價格等,如已具體訂明可得確定之範圍,亦得決議授權董事長於該範圍內訂定相關事項。此外,除現行之發行新股基準日外,其餘屬董事會決議之基準日,如併購之基準日、減資基準日等,亦可授權董事長為之。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志光,公司發行新股之部分事項得授權董事長為之,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7 月號,5-6 頁,2008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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