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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發行新股之部分事項得授權董事長為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志光
出版日期: 2008.07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7 月號/5-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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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公司登記董事會董事長特別決議發行新股發行新股基準日併購之基準日減資基準日
中文摘要: 公司發行新股雖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惟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之數額、價格等,如已具體訂明可得確定之範圍,亦得決議授權董事長於該範圍內訂定相關事項。此外,除現行之發行新股基準日外,其餘屬董事會決議之基準日,如併購之基準日、減資基準日等,亦可授權董事長為之。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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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光,公司發行新股之部分事項得授權董事長為之,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7 月號,5-6 頁,2008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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