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有限合夥;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企業組織;修正統一有限合夥法 |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美國 2001 年「修正統一有限合夥法」為基礎,先介紹有限合夥組織之特點,期能掌握其組織特色。其次,則試圖建構我國有限合夥法之應有內容,針對我國 2008 年「有限合夥法草案」加以評釋,期能達成興利與除弊之目標。再者,並以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為例,簡要說明有限合夥之實際運用狀況。最後,則提出本文之結論,期能為我國有限合夥法之立法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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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楔子 貳、美國有限合夥組織之特點:從契約到組織之轉換 一、協議型企業組織之本質 二、合夥人之人數、資格及責任範圍 三、合夥人之進場機制 四、合夥人之退場機制 五、內部機關及權責 六、損益分配 參、我國有限合夥法之建構:新企業組織型態之導入 一、合夥人之人數、資格及責任範圍 二、有限合夥之設立及公示 三、內部關係 (一)出資額之取回及轉讓 (二)內部機關及權責 (三)盈餘分派 四、外部關係 五、有限合夥之入夥及退夥 肆、有限合夥組織之運用:企業組織法制之實踐 一、創業投資基金 二、私募股權基金 (一)組織型態 (二)基金管理機構 (三)基金運用 (四)投資對象之監控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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