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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在時效起算點決議仍採客觀基準說之後-高等九七上國一一
編著譯者:
吳從周
出版日期:
2009.06.1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30 期
/253-255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556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從周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消滅時效起算點
;
客觀判斷基準
;
主觀判斷基準
;
法律上障礙
中文摘要:
關於民法第 128 條消滅時效之起算點,我國實務及通說向採「客觀判斷基準」說,以請求權可行使之客觀狀態為準,不以權利人主觀上知悉與否為必要。但是若權利人不知已可行使權利,如仍責令其蒙受時效之不利益,並非時效制度之本旨。本文即將針對關於以客觀基準說、主觀基準說等作為時效起算點之議題進行探討,並對臺灣高等法院 97 年度上國字第 11 號民事判決進行評析。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1、128 條 (98.04.29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31 年度決議(一)
最高法院 95 年度第 16 次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 59 年度台上字第 1005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84 年度台上字第 1854 號 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86 年度台上字第 632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上字第 1312 號 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858 號 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59 年度台上字第 1005 號 刑事
臺灣高等法院 97 年度上國字第 11 號 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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