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懲戒解雇;除斥期間;知悉 |
| 中文摘要: |
本文認為,在勞資利益對立的狀態下,思考問題不宜只從對某一方有利的角度切入,必須整合成更上位的觀念,即如何才能讓勞資雙方理性互動,來作為思考立論的指導原則。懲戒性終止,係勞動關係極為重大的決定,不該讓雇主一有風吹草動就衝動莽撞的「『遽』以」為之,應該設法讓勞資雙方可以理性周詳的「『據』以」為之,此等觀點雖不無可取。惟在個別企業管理制度或作為存有差異的情況下,要確認雇主何時處於已經「相當調查知悉確(認)定事實」狀態,仍需要逐案判斷,無法有明確統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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