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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承攬契約中建築物所有權之歸屬
編著譯者:
林誠二
出版日期:
2009.07.0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31 期
/121-127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2913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誠二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承攬契約
;
所有權
;
承攬人
;
定作人
;
工作基底
;
繼受取得
;
強制執行
中文摘要:
承攬契約係以承攬人為定作人完成工作,而定作人給付報酬予承攬人為主要權利義務。惟一般傳統承攬契約中承攬所需之材料多由定作人提供,現代承攬契約則多由承攬人包工包料。如此型態之變化是否影響工作物所有權之歸屬?特別是定作人另就工作物(建築物)於完工前訂立銷售契約(預售屋銷售契約),則買受人究竟取得何種權利?此一疑義應於法律上詳加討論分析,方能妥適處理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目 次:
【要點】
【分析】
壹、承攬契約之型態
一、傳統承攬契約之特徵
二、現代承攬契約之特性
貳、承攬契約中工作所有權之歸屬
一、工作種類與所有權歸屬問題
二、由材料提供者判斷
三、由規則或不規則承攬判斷
四、由合建契約之性質判斷
五、由請領建築執照之人判斷
參、預售屋銷售契約中買受人之權利
【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490、811、812 條 (98.06.10 版)
建築法 第 12、70 條 (98.05.27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63 年度第 6 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一)
最高法院 54 年台上字第 321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70 年台上字第 2221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71 年度台上字第 2736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72 年度台上字第 4281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76 年度台上字第 1273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76 年度台上字第 2499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82 年度台上字第 290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85 年度台上字第 247 號 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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