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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無毒有嘔-不能未遂與中止未遂的審查順序
編著譯者:
蔡聖偉
出版日期:
2009.08.0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33 期
/153-158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401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蔡聖偉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未遂犯
;
不法
;
罪責
;
阻卻刑罰事由
;
減免刑罰事由
中文摘要:
刑法第 27 條第 1 項後段之適用要件有二:一是「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此即前述中止行為因果關係之欠缺;另一則為「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後者,即為文獻上所稱之「眞摯的努力」。在具有因果關係的中止類型(第 1 項前段),其因果關係本身就是中止減免的實質規範依據,因此也包括了行爲人所採取之防果行為不甚可靠的情形。但在不具因果關係的中止類型(第 1 項後段),便欠缺了此一規範依據,因此對於防果行為就必須要有更嚴格的要求。依照通說的看法,行為人必須是基於防止犯行既遂之目的,出於自願地採取了通常足以防止結果發生(因果關係之可能性)的防果措施 而不包括不可靠的防果措施。
目 次:
一、前審查階層
二、未遂犯之成立要件:不法與罪責
三、阻卻刑罰事由:第 26 條?
四、減免刑罰事由:第 27 條第 1 項後段?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6、27、271 條 (96.01.24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4504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5 年度台上字第 1538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5 年度台上字第 3289 號 刑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71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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