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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加拿大專利實務一專利失權之先行通知義務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允中
出版日期: 2008.11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11 月號/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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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專利失權專利申請補正程序申請復權先行通知程序蝦疵
中文摘要: 專利申請人在申請專利過程中,若因程序上的瑕疵而導致失權,專利局無主動通知專利申請人該專利失權及需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權的義務。即使專利局未查覺所涉程序瑕疵,即核准專利甚或收取專利年費,專利仍會因所涉程序上瑕疵未在法定期限內補正而失效,此為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判決所持之見解,因此,在相關規定未修正之前,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對於申請專利過程中程序上可能出現的各種瑕疵,以及對於任何應補正程序瑕疵的法定期間,均須特別注意。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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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允中,加拿大專利實務一專利失權之先行通知義務,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7 年 11 月號,10 頁,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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