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生命自主權;死亡的權利;醫學倫理;末期病人;安寧緩和醫療;目的性解釋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病人的醫療自主權越來越受到重視,案例一及二是醫師因對病人積極急救而引起醫療爭議的案件。 事實上,相關的爭議於 1960 年 Kouwenhoven 醫師發明心肺復甦術以來即未曾間斷,因為醫師雖可以把病人從瀕死過程搶救回來,救活不少急症病人,但也改變了醫療型態,使得不論是急慢性病人、末期病人、或是瀕死病人等,最終皆免不了需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治療,生命是否應該受到「絕對的保護」,人是否擁有「生命自主權」、是否擁有「死亡的權利」等問題再度受到重視,因這涉及生命價值、生死態度、生活品質、與尊重自主等層面,往往是醫學倫理與法律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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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國家對生命的保護 參、末期病人的定義、解釋、與爭議 一、前提要件:罹患嚴重傷病 二、主觀要件:醫師診斷不可治癒 三、客觀要件:醫學上的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 肆、家屬可否簽具同意書要求拔管的爭議 伍、非末期病人不施行、中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的倫理與法律困境 陸、結論(案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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