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醫療糾紛;心肺復甦術;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無效醫療;養護機構;臨終醫療教育 |
| 中文摘要: |
自1960年代以來,心肺復甦術發明,繼之以不斷發展的高科技醫學,它雖然延長了人類的壽命,但並沒有提高人臨終的生活品質。反而使醫療提供者,尤其是醫師,產生了與上天爭命的妄想,也使民眾誤信醫療萬能,人定勝天。醫學的教育忽略了臨終醫療的教育,於是在急診室、一般病房乃至加護病房中,對於臨終行將斷氣的病人,一定使出CPR的絕招,明知搶救無益甚且對已受盡重病折磨的病人,將更增加痛苦,但還是因為認為救命救生是「醫生」的天職,不能接受病人終將在自己手上死亡的事實。醫療人員應該努力教育病人及社會大眾,選擇DNR的權利,醫院可在住院須知中告知病人:「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人人有權簽署『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或『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即DNR意願書)」,將可減少很多人臨終時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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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一、科技與人性的矛盾 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 三、如何推廣 DNR 的理念與實務? 四、CPR 與 DNR 的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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