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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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知情同意—法律觀點(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蘇嘉瑞
出版日期: 2008.09
刊登出處: 台灣/醫療品質雜誌第 2 卷 第 5 期/76-79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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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無過失責任注意義務醫療糾紛同意前先行告知請求權基礎知情同意
中文摘要: 長期以來,醫療糾紛在民刑事責任的認定上,關於過失或是注意義務有無疏失,多集中於該醫療行為有無違反相關的「醫療常規」。首先在民事責任上,雖然過去曾有馬偕肩難產的判決,掀起了醫療行為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的爭議,不過在經過2004年新醫療法修正後第82條已規定:「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似乎已確立了醫療行為僅以過失責任為限,並不採取無過失責任,訴訟實務上亦有相同之見解。在行政責任上,我國醫療法律關於知情同意或解釋病情的規定,就有醫療法第81條;此外,醫療法第65條則提到關於病理報告的告知義務,而優生保健法第11條之告知義務,而在關於同意書的簽署上,醫療法規亦規定了須符合「知情同意」的告知義務。
目  次: 一、緒論
二、學理依據
三、行政責任
四、民事責任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蘇嘉瑞,知情同意—法律觀點(上),醫療品質雜誌,第2卷第5期,76-79頁,200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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