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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由國際金融集團資本適足規範論我國金融控股公司資本監理制度 ( The Capital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in Taiwan)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建智彭金隆邱虹元
出版日期: 2008.12.19
刊登出處: 台灣/保險專刊第 24 卷 第 2 期/123-151 頁
頁  數: 29 點閱次數: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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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金融集團金控公司集團資本適足
中文摘要: 國際監理組織對金融集團資本適足性建議的方法和原則,仍偏向以個別法方式計算,雖可解決集團內資本多重計算問題,但無法解決多角化效果及集中效果所導致風險的變化。檢視我國金控資本適足性規範發現,國際規範僅適用於跨業明顯的金融集團,然我國不論跨業明顯均採用。現行規範利用簡單加減運算,亦不易計算金控集團實際面臨之風險與資本。
目  次: 一、前言
二、國際金融集團資本適足規範
(一)金融集團聯合論壇之規範
(二)歐盟金融集團指令之規定
(三)論壇報告與歐盟指令方法之比較
(四)美國對金融控股公司資本監理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資本適足性之規範
四、我國金融控股公司資本適足性規範之評析
(一)資本適足與金融控股公司特性
(二)現行規範有效性之檢視
(三)金控公司一體適用之必要性
(四)計算資本適足方式之妥適性
(五)未受資本適足規範子公司之計算
(六)立即糾正措施之訂定
六、結論與建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建智、彭金隆、邱虹元,由國際金融集團資本適足規範論我國金融控股公司資本監理制度,保險專刊,第24卷第2期,123-151頁,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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