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純質淨重;持有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 |
中文摘要: |
台灣目前監獄收容人數中,約百分之四十為毒品犯罪人,其中大多數是釋放後再犯而回籠之人。這些數字說明了以刑法制裁毒品犯罪人,絲毫未發生嚇阻或預防毒品氾濫的作用。二○○九年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再度將毒品管制措施擴大到持有與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立法委員就如同夸父追日,想一嚴刑峻罰來追求一個沒有毒品的社會。問題是有可能嗎?毒品問題是古今中外難以解決的難題,想必未來也不可能存在一個沒有毒品的社會。我們該思考的問題不應該再是嚴刑峻罰,而是從人和以要施用毒品的觀點,進一步去思考我們如何與毒品共存的問題。
|
目 次: |
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修法回顧 貳、毒品分級的意義與問題 參、持有毒品行爲之態樣與刑罰 肆、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