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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稅捐行政法:第三講 稅捐申報與納稅人權利
編著譯者:
葛克昌
出版日期:
2010.03.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90 期
/74-83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1800
下載點數:
3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葛克昌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申報
;
稅捐
;
納稅人
;
權益
;
義務
;
誠實推定
中文摘要:
根據釋字第367號解釋: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人民僅依法律所定之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租稅減免等項目而負繳納義務或享受減免繳鈉之優惠,舉凡應以法律明定之租稅項目,自不得以命令作不同之規定,否則即屬違反租稅法律主義。是以,租稅乃法定主義,課稅及免稅要件屬國會保留授權之範圍。本文分就稅捐申報及納稅人之權力加以論述。稅捐申報分別為納稅人誠實推定及申報不實之稅捐罰,即分別說明了納稅人之權力與義務。
目 次:
壹、租稅法定主義
二、解釋函令
一、法規命令
貳、申報納稅與查定課徵
參、申報課稅之法律性質與效力
肆、申報誠實之推定
一、納稅人誠實推定與納稅人權利
二、納稅人誠實推定之立法理由
三、申報誠實推定之法律效果
伍、申報不實與稅捐罰
一、納稅人真實而完整申報義務
二、申報不實之漏稅罰
陸、結論
相關法條:
稅捐稽徵法 第 12-1、21 條 (99.01.06 版)
所得稅法 第 110 條 (98.05.27 版)
相關判解:
最高行政法院 39 年判字第 2 號 判例
最高行政法院 39 年度判字第 2 號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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