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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大學教師升等與教評會之權限-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八年度判字第六五號判決
編著譯者:
李仁淼
出版日期:
2010.02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裁判時報
/
第 1 期
/18-24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769
下載點數:
2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李仁淼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教師
;
升等
;
聘任
;
教評會
;
大學自治
中文摘要:
本文以實際案例探討以下爭點:壹、外審委員之審查意見和大學之教評會意見不一致,而發生紛爭時,外審意見對教評會之升等評審具有何種程度之拘束。貳、我國大學以及獨立學院教師之聘任升等須經系(所)、院以及校之教評會三級三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此種三級教評會之組織,校教評會通常是由大學校內不同系所之資深教師組成,校教評會在大學自治組織中,應如何定位,方能符合憲法保障學術自由、大學自治之理念。
目 次: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關鍵詞
評析
壹、外審意見之拘束力
貳、我國教評會組織之問題點
參、結語
相關法條:
教師法 第 10、14 條 (98.11.25 版)
大學法 第 20 條 (98.11.18 版)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 4、23、24、39 條 (95.11.06 版)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14 條 (98.11.18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308 號
釋字第 462 號
最高行政法院 98 年度判字第 65 號 判決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95 年度訴字第 126 號 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大學教師升等評審的正當程序-論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二號解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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