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停車空間建築物;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有權權能;區分所有 |
| 中文摘要: |
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以降(註一),停車空間建築物理與公寓大廈間之法律關係,向為極易孳生爭議之灰色地帶(註二)。尤其是單獨編列建號而以「以建築物」方式登記之停車空間建築物,並非公寓大廈主建築物之「附屬建築物」(註三),其與公寓大廈間之連繫因素頗為薄弱,在法律上(建築法令)甚至可以視為二不同之建築物。因此,如何釐清停車空間建築物與公寓大廈建築物間之法律關係,應係解決停車空間建築物與公寓大廈間之爭端之鎖鑰。而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雖已注意停車空間建築物與公寓大廈間之法律關係,
|
| 目 次: |
一、 引言 二、 「區分所有」之定義與辨正 三、 「區分所有」之所有權權能 四、 「建築物停車空間」與其不動產所有權 五、 法令沿革與變遷 六、 結論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