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特殊形態加重竊盜罪;德國刑法;原則性例示規定 |
| 中文摘要: |
我國刑法對於加重竊盜罪僅有單-條文的規範.但學理及實務上對其理解卻不甚一致,自法律性質、著手時點的認定,及至於各款間競合時如何處理,皆有爭議而看法相當地分歧.其中或有學者自比較法的觀點,繼受德、日的學說以為支持,惟僅以單一學說的援引,而未介紹彼邦相關法制的全貌,對問題的解決恐有見樹不見林之憾。對此,本文以下將介紹德國現行法制中,類似我國第三百二十一條加重竊盜罪的特殊立法規定,並就該國相關重要學說見解一併整理,以就前述問題討論時能得其背景上的清楚輪廓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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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 緒言 貳、 立法的濫殤 參、 原則性例示規定的作用與法律性質 肆、 原則性例示規定個別問題之處理 伍、 原則性例示規定否定論 陸、 法制的反芻與省視-代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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