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違憲審查;憲法解釋;釋三七一;釋字第九號 |
中文摘要: |
司法違憲審查(judicial review)制度,係以一八○三年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John Marshall ( 1801 - 1835)主筆的Marbury v, Madison(註一)一案為其濫觴,美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法官可以從事違憲審查,拒絕在審判中適用其所認為違憲之法律, Marshall 大法官在Marbury 案中,卻運用他獨到的憲法推理,得出了「法官有認定法律是否違憲,及違憲的法律無效的責任,從而在個案審判中拒絕適用其所豁定為違憲的法律」之結論。Marbury一案之後,不僅司法違憲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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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 導言 貳、 Marbury v, Madison 參、 釋字第九號解釋 肆、 釋字第三七一號解釋 伍、 三案推論基礎之比較(代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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