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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事訴訟法第二七七條但書之適用-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台上字第四○八號民事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姜世明
出版日期: 2010.06.0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3 期/47-53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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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姜世明
關 鍵 詞: 不當得利舉證責任分配原則
中文摘要: 本文認為規範理論與實體法法條規定及其基本價值作連結,在大部分條文符合此一理論操作模式之理念下,實施上並無過大障礙。而對於部分條文,立法者或因立法技術上欠缺證據法則之關懷,或價值取向不明,可藉由學說及實務類型化加以定性,理論上困難亦可克服。
目  次: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壹、舉證責任分配一般原則之建立
貳、舉證責任減輕制度之精細化發展
參、不當得利訴訟中關於反駁證明之利用
肆、對本案之評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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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世明,民事訴訟法第二七七條但書之適用-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台上字第四○八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 3 期,47-53 頁,2010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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